各班级: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的通知,现开展 2020 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 共奖励 23 名,其中:
特等奖 1 名,奖励 10000 元;
一等奖 2 名,每人 5000 元;
二等奖 20 名,每人 3000 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资助 20 名,每人 2000 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12月8日18时前报至学生科。 过时视为放弃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人选 2~3 名、助学金推荐人选2名,并将所有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学生处。
(三)校级评审。学生处牵头组织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及受助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和山西省湖北商会审核,并发放资助资金。
五、上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12月8日18时前报至学生科。过时视为放弃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学院评审上报推荐人选,最终获奖及受助人选由学校评审决定。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