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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5日 16:13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班级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汇报社会的意识,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2021年秋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美利信”助学金,资助100名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

(二)“雷恪生”奖学金,资助16名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

(三)“勤奋励志”助学金,资助15名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评选条件

1.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 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 反映。

(二)“雷恪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就读二年级(含)以上,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三)“勤奋励志”助学金评选条件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3.本学年未受到个人及企业资助。

三、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 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校区)提出申请。

2.学院(校区)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校区)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校区)党委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全校获奖及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获奖学生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谢信(个人事迹和感谢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一 张1M以上的个人照片,均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申请人11月14日前提交至体育学院学生科,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提交,用U盘拷贝。

、工作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

2.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

3.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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