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实际困难,做到精准帮扶,维护教育公平和公正,体育学院严格按照《中北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开展2018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经审核,现将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学生科或分管副书记3922162、3923396。
16110241班 李坤朋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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