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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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7日 10:21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优秀毕业生

2.先进集体:

2023/2024学年第学期优良学风班

3.奖学金:

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号)执行。

2.优秀毕业生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

3.“优良学风班”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进行评选。

4.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各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班级自主申报(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资格审核,组织答辩,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并进行公示

2.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3.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优良学风班

57中午12时各申请集体将《体育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科。

)优秀毕业生

57中午12时申请人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科。

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430下午18时各班负责人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分数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

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56日下午18各申请人将《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本科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科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3.5.11—2024.4.29),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于42918时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体育学院学生科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五、评选要求

1.“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要求

1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3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4学生提交个人事迹、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由学院进行审核,个人事迹电子稿、个人生活照电子稿由学院存档

5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2.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22023/2024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3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3.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赛事定级依据:《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各类赛事、发明专利取得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2023.5.11—2024.5.10之间);

(2)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3)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4)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5)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6)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7)非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不在此次申报。

六、其他要求

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4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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