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现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校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
二、评选标准与条件
1、奖励对象:
美利信奖学金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
美利信助学金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
2、奖励标准及名额:
美利信奖学金:1名,3000元/年。
美利信助学金:1名,1000元/年。
3、基本参评条件
(1)学习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无挂科记录;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反映;
(3)2016/2017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4、评审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美利信奖学金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
(2)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者体育竞赛,并取校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者省级体育竞赛名次;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美利信助学金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多次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者竞赛,取得校级以上的奖励或者竞赛名次。
三、评选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各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择优评选,统筹兼顾;
2、为最大程度照顾学生受益面、避免重复奖励,获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予考虑;同一个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接受一项社会捐资奖学金。
3、以上奖学金不得重复申请,若重复申请,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4、申请学生除提交必备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交清晰的证件照一张、大于1M的生活照一张、个人事迹材料一份(包括全面的个人简介及各方面表现,重点突出、段落清晰)、300字左右的真挚的感谢信,以班为单位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交院学生科(只交电子版)。
四、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于4月20日下午17:00之前报学生科,并附上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年度获奖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获奖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