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体育学院2017/2018学年春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经过个人申请、学生科审核、学生答辩、学院学生工作组集体评议,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学生科或分管副书记3922162、3923396。
美利信奖学金:
邢猛壮 15110141班
美利信助学金:
李 豪 15110142班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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